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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监管

PMTA 审批、禁售、税收与合规执法:哪些产品还能卖、哪些市场关门。

108条精选相关主题行业动态出海市场

最新精选

第 41–60 条 · 共 108 条
5月6日周三
  1. Google News · FDA/PMTA92

    FDA首次批准面向成人的水果味电子烟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周二宣布首次授权面向成年吸烟者的水果味电子烟上市,这是特朗普政府时期的一项重大政策转变。此次获批的产品由洛杉矶公司 Glas Inc. 推出,包含芒果、蓝莓及两种薄荷口味,分别命名为 Gold、Sapphire、Classic Menthol 和 Fresh Menthol。

    推荐理由:FDA首次授权水果味电子烟上市,明确了适用人群与年龄验证要求,为行业合规路径提供了具体参照。

  2. Google News · FDA/PMTA80

    美国肺脏协会谴责FDA批准水果味电子烟

    美国肺脏协会发表声明谴责FDA批准四款含芒果、蓝莓及两种薄荷味的电子烟产品,这是FDA首次批准非烟草、非传统薄荷口味的电子烟。协会指出近90%吸电子烟的青少年使用调味产品,并批评FDA过度依赖未经证实的手机年龄验证和蓝牙锁定技术来防止未成年人接触。该组织呼吁FDA重新考虑决定,不批准任何调味烟草产品,并建议州和地方政府继续禁止销售所有调味烟草制品。

    推荐理由:原文记录了美国肺脏协会对FDA首次批准水果味电子烟的批评,指出其担忧青少年健康及质疑年龄验证技术有效性。

5月5日周二
  1. Google News · FDA/PMTA92

    FDA 批准 Glas 四款新烟弹,首次授权非烟草非薄荷味电子烟上市

    美国 FDA 通过 PMTA 途径批准了 Glas 品牌四款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ENDS)烟弹在美国合法销售,这是该机构首次授权非烟草且非薄荷口味的产品。获批的烟弹包括 Classic Menthol、Fresh Menthol、Gold 和 Sapphire,均含有 50mg/ml (5%) 的烟草衍生尼古丁。

    推荐理由:FDA 首次批准非烟草非薄荷味电子烟,明确了年龄验证技术作为合规路径,为行业提供了新的市场准入参考。

4月30日周四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3

    香港控烟新规生效: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即违法

    4月30日起,香港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根据《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持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等少量产品将被罚款3000港元,数量更多则最高面临5万港元罚款及监禁6个月。

    推荐理由:新规明确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即违法且无过渡期,旅客与本地居民同罚,赴港人员可据此调整携带计划。

  2.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0

    香港控烟新规生效 公众场所禁携电子烟

    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关于禁止在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的规定于4月30日正式生效。根据条例,持有少量非商业用途另类烟物质定额罚款3000港元或最高判罚1万港元,超量者面临检控、最高5万港元罚款及6个月监禁。卫生署控烟酒办表示初期将在人流密集处加强巡查执法并开展社区宣传。

    推荐理由:新规明确了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的罚款标准与执法重点,赴港旅客可据此了解合规风险。

  3.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79

    香港控烟新规生效 公众场所禁携电子烟

    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关于禁止在公众地方持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规定于4月30日正式生效。根据条例,持有少量非商业用途另类烟(如不多于5个烟弹或100支加热烟支)将被定额罚款3000港元或经简易程序定罪罚款10000港元;持有多于上述数量者将面临检控,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卫生署控烟酒办表示初期将加强人流密集处巡查并开展社区宣传。

    推荐理由:新规明确了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烟弹及加热烟的罚款金额与监禁风险,赴港旅客可据此了解执法标准。

4月27日周一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0

    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 违者最高监禁半年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宣布,从4月30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消费者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新规没有过渡期,也没有“首违免罚”,这是在四年前禁止进口和销售基础上的进一步收紧。

    推荐理由:原文明确了4月30日起香港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即违法,以及最低罚款和最高监禁的具体标准。

4月22日周三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4

    英国《烟草和电子烟法案》达成议会共识 拟对2009年后出生者实施终身禁烟

    英国下议院与上议院已就《烟草和电子烟法案》最终草案达成一致,禁止向2009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人售卖香烟,旨在打造无烟世代。该法案一旦获王室批准,政府将获得监管烟草、电子烟及尼古丁产品口味和包装的新权力。此外,法案规定在载有儿童的车辆、游乐场、校园外及医院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电子烟,但允许在医院外协助戒烟人士使用,且未将户外餐饮场所、海滩及私人区域纳入禁令。

    推荐理由:英国议会就烟草和电子烟法案达成共识,拟对2009年后出生者实施终身购烟禁令并扩大电子烟禁吸范围。

4月13日周一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77

    香港4月30日起实施最严控烟令:公共场所携带电子烟最高罚5万港元

    香港卫生署宣布自4月30日起,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即属违法,无论是否吸食。少量持有将罚款3000港元;若持有多于5个烟弹或5毫升烟用物质等大量情形,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00港元及监禁。

    推荐理由:香港新规明确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即违法,罚款金额与量刑标准清晰,赴港旅客需提前了解以避免违规。

  2.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2

    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携带未吸食亦违法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宣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即使仅随身携带未吸食也属违法,游客不享有豁免权。新规无过渡期及“首违免罚”,执法不会事先警告。持有不超过5个烟弹、5毫升烟油等少量产品者,最低罚款3000港元;数量超过上述标准或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推荐理由:明确了4月30日起香港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即违法,游客不豁免且无过渡期,罚款标准清晰。

4月12日周日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6

    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及加热烟

    香港卫生署宣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和草本烟,违者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新规没有过渡期也不设“首违免罚”,对访港旅客一视同仁,仅私人住宅内部允许合法管有。此外,传统烟草产品的统一包装设计及完税标签措施将于2027年第二季度陆续生效。

    推荐理由:原文详细列出了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的具体处罚标准、无过渡期规定及针对游客的执法细节,赴港人员可据此了解合规风险。

4月10日周五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2

    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 违者最低罚3000港元

    香港卫生署宣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和草本烟,即使未吸食也属违法。违规者按持有数量分档处罚,少量持有定额罚款3000港元,大量持有最高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新规无过渡期且无首违免罚,对访港旅客一视同仁。此举旨在填补个人管有缺口并保护青少年,同时传统烟草将于2027年实施统一包装及完税标签制度。

    推荐理由:报道明确了香港新规对携带电子烟的罚款标准、执法细节及无过渡期安排,为赴港旅客和从业者提供了具体的合规指引。

4月2日周四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75

    国家烟草专卖局拟修改7部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 涉及总量管理与产能核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7部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此次修改超20处,核心变化是将电子烟总量管理的对象从境内销售转向生产企业产能与生产规模,监管关口前移。

    推荐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拟修改7部电子烟监管文件,将总量管理从销售端前移至生产端,并收紧出口与产能核定要求。

  2.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92

    国家烟草专卖局拟对电子烟生产企业实施总量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依法依规核定产能和生产规模。该通知计划修改7部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明确年度生产规模作为交易量上限,并对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审评及进出口贸易等环节提出新的合规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

    推荐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拟对电子烟生产企业实施总量管理并核定产能,相关从业者需关注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管控措施。

3月26日周四
  1.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75

    江苏丹阳警方查处添加兽用麻醉剂“替来他明”的电子烟销售案

    江苏镇江丹阳警方于3月19日抓获一名售卖掺杂兽用麻醉剂“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犯罪嫌疑人蒋某,其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替来他明虽未列入国家毒品管制目录,但化学结构与氯胺酮相似,具有高度成瘾性,人体摄入后可导致意识模糊、中枢神经损伤甚至呼吸骤停。警方提醒公众拒绝非正规渠道售卖的所谓“上头”或“特殊口味”电子烟,发现线索应立即举报。

    推荐理由:江苏警方通报了一起在电子烟中非法添加兽用麻醉剂替来他明的案件,揭示了此类“上头”产品的致命风险及执法动态。

  2.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2

    4月30日起香港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持有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

    据南方日报报道,自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将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油、烟弹、加热烟支等另类吸烟产品及配件,违者面临定额罚款或监禁。新规核心是将管控范围从“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管有”,违例者将面临3000港元定额罚款;若涉及商业用途或数量较多,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推荐理由:新规将管控从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持有,明确了罚款金额与监禁上限,访港旅客需特别注意携带风险。

  3. 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82

    4月30日起香港全面禁止管有电子烟,违者面临罚款或监禁

    自2026年4月30日起,香港将全面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油、烟弹、加热烟支等),访港旅客严禁携带相关产品入境。违例者将面临3000港元定额罚款;若涉及商业用途或数量较多,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此前1月1日已实施扩大禁烟范围及提高罚款至3000港元的新规,此次管控从“禁止吸食”延伸至“禁止管有”,形成全面闭环。

    推荐理由:原文明确了4月30日起香港全面禁止管有电子烟的执法细节与罚款金额,为赴港旅客及从业者提供了具体的合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