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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 2026-04-12精选AI 评分86

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及加热烟

中共广东省委港澳工作办公室 - gdhmo.gov.cn

AI 导读

香港卫生署宣布自2026年4月30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和草本烟,违者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新规没有过渡期也不设“首违免罚”,对访港旅客一视同仁,仅私人住宅内部允许合法管有。此外,传统烟草产品的统一包装设计及完税标签措施将于2027年第二季度陆续生效。

推荐理由

原文详细列出了香港4月30日起禁止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的具体处罚标准、无过渡期规定及针对游客的执法细节,赴港人员可据此了解合规风险。

来源:Google News · 电子烟(中文) · gdhmo.gov.cn